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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一位知名化妆师因偷税被罚,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你知道吗?这位化妆师在三年内仅纳税1100元,但最终却被追缴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共计49.32万元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今日大瓜带您深入了解。
事情要从税务部门的日常数据监控说起。国家税务总局部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利用大数据技术,对高收入、高净值风险人员进行了分析。这样一来,岳晓琳的异常情况很快就被盯上了。经过对比,她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,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显示所得只有25.15万元,缴纳了区区0.11万元个税。这和她作为国内化妆造型界知名人士的身份、直播带货的销量以及同行的收入水平完全不匹配。名气大、收入少、纳税少——这种“倒挂”现象,自然成了突破口。
随后,检查人员调取了岳晓琳在检查年度内的5200多笔银行流水,还有第三方平台的收款信息,以及她投资公司的公户交易数据和相关业务合同。经过逐一比对和分析,真相逐渐浮出水面。原来,岳晓琳通过教授美容课程和提供化妆服务,获得了劳务报酬92.49万元;同时,还在某平台获得了推广服务收入和提现收入共9.59万元。而这些收入,都被她通过个人账户直接收走了,并且没有在年度汇算中如实申报。
不仅如此,当检查人员深挖银行交易数据时,还发现了一个更隐蔽的问题。岳晓琳和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之间,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。除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房租外,其余款项在检查开始时已经多年没有归还。按照相关规定,这种借款如果没有用于生产经营,又长期不还,就要被视为分红,需要补缴个税。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3〕158号)第二条,如果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内从投资的企业借款,在年度结束后既不归还,又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,那么未归还的借款就可以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,需要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来征税。
这样一来,2021年至2023年,岳晓琳从两家投资的公司累计借款90万元,既没归还也没用于公司经营,因此依法视同分红,需要补缴个税。简单计算一下,她隐藏的劳务报酬所得合计102.07万元,属于偷税行为;再加上那90万元借款视同分红的补税,最终追缴的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加在一起,就是49.32万元。目前,这笔钱已经全部入库。
值得一提的是,岳晓琳曾经为众多知名艺人提供造型服务。比如,在热门综艺《乘风破浪的姐姐》中,她为龚琳娜打造了舞台造型;还为钟丽缇、宁静、任达华、唐艺昕、车晓等明星设计过红毯和活动的造型。没想到,这位风光无限的化妆师,最终却因为税务问题栽了跟头。热门爆料显示,这再次提醒我们,无论名气多大,依法纳税才是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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